近日,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柳政办[2011]130号文下发了《柳州市2011年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计划》(下称计划)。这标志着柳州市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纳入了政府的工作计划,体现了食品安全工作“政府负责,部门主管”的精神。
《计划》结合“三抓手”监管的要求编制,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时间和责任人;将糖、饮用水、乳制品、肉制品、淀粉、白酒、鲜米粉、植物蛋白饮料等8类重点食品及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列入监督检查范围;要求网上审核不少于全市食品生产企业80%,对当年新获证的所有企业及网上审核中50%的企业实施现场查验;列出了年内被实施监督检查的企业名单。《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督促、指导食品企业规范生产经营活动,提高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能力,落实“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使柳州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
(通讯员/覃艳秋 编辑/梅梅 审核/张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