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8日,柳州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迅速出击,在柳州市长塘镇青茅村居民楼内查获一家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进行面包等食品生产、销售的食品加工窝点,当场查封成品面包200个以及面粉、甜蜜素、肉松、烤箱等生产原料和设备。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该食品加工点现场几个工人正在卫生条件极差的民房内生产面包,并在包装袋上加贴柳江县某食品厂的“QS”标识。
经初步调查,该食品加工点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进行食品生产加工,生产环境和卫生条件都无法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所生产的食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依法责令该食品加工窝点立即停止生产销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通讯员/陈春玉 编辑/李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