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率先在广西质监系统尝试行政案件公开审理,得到了社会的赞成、媒体的称誉、领导的肯定。


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坚持依法行政,打造法治质监,不断创新,强化法制监督,构建行政案件立案调查、审理、集中执行三分离工作体系,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坚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克服制约质监事业发展的思想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探索促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的途径、思路和举措,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在自治区质监局的统一要求和具体部署下,按照《广西质量技术监督公开审理行政案件规定(试行)》,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成立了以市局黄宝临局长为庭长的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庭,稳步推进、精心组织我局公开审理行政案件工作.


2008年5月14日顺利召开了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开审理行政案件现场会,对某家企业生产不合格食品案进行公开审理。会上,自治区质监局法规处陈世国处长亲临现场进行指导,邀请了人大、检察院、法制办、市委党校的法律专家和社会代表,案审会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对本案展开了认真细致的分析讨论审理。公开审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