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下简称《代码证》)2010年度检验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0号),自2011年起,我区组织机构代码年度检验时间调整为自每年3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凡持有2011年1月1日前颁发的《代码证》的机构,应自2011年3月1日起至2011年6月30日止向原颁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办理2010年度检验手续。
二、申报途径如下:
(一)到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申报;
三、申报年检的机构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
(一)原《代码证》正本、副本(办理了电子副本IC卡的机构需同时提交电子副本IC卡)。
(二)本机构的有效合法证照(机关成立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等)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证照需要发照部门年检且已到年检期的,应先完成该证照年检手续后再办理《代码证》年检。
(三)独立法人机构法定代表人或非独立法人机构负责人的身份证照(居民身份证、护照、台胞证、港澳通行证或军官证)复印件。
(四)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申报表》(到办证现场领取或登录广西标准网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六)证明本机构变更情况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须提交材料均为一式一份,复印件要求纸张尺寸为A4,复印内容要求图像居中且清晰可读,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求将正反两面复印在纸张同一面上。
四、逾期不参加年检的机构,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按时参加年检的机构,请在年检时限内向原颁证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交延期年检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延期年检。
柳州市企业年检地址:
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质监局窗口。
咨询电话:262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