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规定。近日,柳州市质监局牵头,联合发改委、经委、商务局、环保局、工商局、物价局、市委宣传部等七部门开展了一次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对市内注册登记在案的12家塑料购物袋及其它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未发现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向企业负责人和工人们宣传国家有关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规定。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一定遵守国家规定,坚持依法生产经营,如发现制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定将积极举报,共同抵制超薄塑料购物袋,减少“白色垃圾”。
据了解,目前商场、超市里已普遍执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但农贸市场仍有使用超薄购物袋的现象。下一步,柳州市质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追踪塑源,查找制售超薄购物袋的窝点,推进“限塑”工作深入开展。(通讯员/梅梅 编辑/李韦 审核/封宝山)